电动自行车
是当代社会短途绿色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
同时
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
各类安全问题突出、事故频发
综合治理迫在眉睫
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规定
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
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
使用期未满七年的
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
为了更好地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浙江双友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,邀请市场监管局、移动运营商、保险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“以旧换新”置换活动,全面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工作。
活动中,数家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车企经销商集聚浙江双友公司活动现场,当地车管所、回收公司、运营商和保险公司等在现场“一站式”提供旧车注销、新车上牌、淘汰回收、运营优惠和骑行保险等便捷置换服务。